科技金融热度飙升 代表委员建言完善服务生态圈

配资导航 2025-3-10 2 3/10

科技金融热度飙升 代表委员建言完善服务生态圈

证券时报记者 张艳芬

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从未如今天这般紧密,科技金融更是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第一篇提升到全行业的高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的金融支持。

国家对科技金融的战略重视已无与伦比。今年两会期间,有关科技金融如何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的话题热度亦居高不下,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

1 科技金融将进一步发力

《指导意见》要求,推进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3月5日在“部长通道”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回应有关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问题时表示,当前重点是抓好 “四项试点”,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并且将积极稳妥地扩大上述试点的范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也对科技金融如何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积极建言献策。

“科技金融是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相融合的角度看还存在堵点卡点,还不能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不能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多样需求。”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金融学院院长杨伟坤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杨伟坤看来,需在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构建起全链条、全流程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她建议,应当强化科技金融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引导力度,依据企业生命周期来创新能够助推新质生产力的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培育打造能够助推新质生产力的专业科技金融人才队伍,同时还要加强数字技术在科技金融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2 银行积极开展创新实践

我国当前的融资结构中,间接融资占据着主导地位,银行信贷作为科技企业获取金融支持的重要来源,是金融“活水”注入科技企业的主要渠道。在杭州、深圳、上海、苏州等全国科技创新发展处于领先地位的地区,各类银行积极开展了在科技金融领域的创新实践活动。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与浦发银行编写的《长三角银行业科技金融发展报告(2025)》(下称“长三角报告”)显示,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长三角地区,超半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科技金融定位为主要赛道,37.59%的银行将其定位为第一赛道。从组织架构上看,超六成银行的科技金融部为一级部门,其中农商银行占比最高;超三成银行设有专营部门,国有大型银行的科技金融特色机构占比最高。

随着“六小龙”的出圈,杭州因科技创新备受关注。当地一系列科研成果能够不断涌现,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得益于杭州在科技金融方面所进行的探索和实践。

证券时报记者从浙商银行获悉,作为总部位于杭州的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早在2016年便推出国内首个面向高层次人才的“人才银行”产品,还打造了包含十大场景、十六大专属产品的科技金融体系,分层次、类别、阶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截至2024年末,该行已服务超3万户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余额超3600亿元,还服务了近4000户高层次人才。

此外,总部位于科技创新高地上海的金融机构,科技类贷款保持较快增长。以上海银行为例,2024年9月末,该行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突破1500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近13%,在“2024上海硬核科技企业TOP100榜单”中服务企业覆盖近六成。

对于未来新的打法和布局,上海银行表示,该行将充分利用良好的区域优势,在2024年“聚焦园区、聚焦行业”的基础上,2025年进一步升级:深耕区域内产业,深入对接投资机构、园区、孵化器、高校院所以拓展客群来源,更加注重资本市场、并购、资产证券化等投贷联动机会。

3 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目前,我国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呈现出多层次的特点,涵盖了银行信贷、债市、股市、创投、保险和融资担保等方面。

科技型企业存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在实际操作中,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已逐步展开合作探索。上述长三角报告显示,从生态圈构建情况来看,长三角区域内58%的银行建立了包含政府、核心企业、创投机构、园区、保险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券商等主体的科技金融生态圈;58.16%的银行已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其中,78.05%的银行是通过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开展该项业务,63.41%的银行是通过与本集团内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合作开展该项业务。

来自金融机构的代表委员针对科技金融“朋友圈”的建设也提出了相关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天府银行董事长黄毅建议,“可加强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间的联动,统筹发挥好股、债、贷、保等金融功能。”针对科技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经营特点,各类金融机构可共同开发针对性强的定制化金融产品,以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比如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等产品,与股权投资机构通过投贷联动合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债权+股权”的金融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两会期间,监管部门针对如何加大对科创金融服务供给的支持力度,释放出了更多的创新政策信息,或能推动科技金融更好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两会期间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证监会、科技部等部门,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以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丰富科技创新债券的产品体系。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也在两会期间表示,资本市场支持科技企业不只有上市一条路,也不只有股票一种工具。证监会将持续打好支持科技创新“组合拳”,进一步完善科创债发行注册流程,稳步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全面、更加高效的资本市场服务。

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全方位、多层次、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也在政策与制度层面得到确定。

根据《指导意见》,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分工合作有不同的侧重,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是服务经济的“主力军”,需要加大服务能力;中小银行可选择与自身定位和能力相契合的领域,提供专业化精细化金融服务;保险机构则加强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融资支持;证券、期货、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侧重提升投资能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完善,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在政策引导层面,杨伟坤建议,可围绕科技创新等新质生产力的聚焦方向进行探索。具体而言,通过设立再贷款、政府引导基金、实施税收减免等举措,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建立并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以及再担保体系,为金融机构在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增强信用、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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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07:38

最后修改: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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