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ST聆达(SZ:300125)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联合发起《提货催告函》,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提出行使合同权利,将没收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101,240,743.37元,并声明将保留追索超出定金部分的呆料损失的权利。
此前,ST聆达子公司金寨嘉悦与深圳捷佳伟创、常州捷佳创于2022年10月31日签订了《购销合同书》,约定由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向金寨嘉悦提供货物及车间工艺调试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21,077,000.00元。
2023年6月26日,三方签订了《购销合同书-补充协议一》,对《购销合同书》约定的货物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付款安排、交货时间进行了变更,变更后合同含税总价为793,980,100.00元。
截至2023年9月16日,金寨嘉悦已支付合计人民币170,090,600.00元。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将34台设备交付至金寨嘉悦指定地点,该34台设备的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72,171,000.00元。
2023年12月12日,三方再次签订《购销合同书-补充协议二》,在《购销合同书-补充协议二》中约定金寨嘉悦在已交货的34台设备货款扣除完毕后,金寨嘉悦已支付的剩余合计人民币97,919,600.00元的合同款项直接作为《购销合同书》项下全部未出货设备的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金寨嘉悦已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已到货34台设备的验收,并将全部货款从已支付款项中扣除。
根据《购销合同书-补充协议二》的约定,金寨嘉悦需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提货,但金寨嘉悦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剩余设备采购款且未完成提货,构成违约。
ST聆达表示,本次定金被没收事项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大,公司在前期半年度报告中已确认损失68,890,338.05 元的基础上,在第三季度报告中继续确认相关损失。本次定金被没收还可能会导致子公司金寨嘉悦二期TOPCon电池生产项目终止。公司将积极与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并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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