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10月25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公告,已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合30.87亿元人民币)和解投资者在美国提起的一桩集体诉讼。
该诉讼案指控阿里巴巴存在垄断行为,但阿里巴巴否认其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并强调和解只是为了避免进一步诉讼带来的成本和干扰。
这一拟议的和解协议已提交给曼哈顿联邦法院,需要得到美国地方法官乔治·丹尼尔斯(George Daniels)的批准。
该和解协议涵盖了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持有阿里巴巴美股的投资者。原告律师在法庭文件中称,拟议的协议是“一项非凡的成果”,远远超过了类似投资者损失超过100亿美元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的平均赔偿金额。
律师强调,如果继续维持诉讼,阿里巴巴投资者最高可能获得116.3亿美元(约828.81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延伸报道:
今年8月30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宣布阿里巴巴集团完成三年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公告称,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指导,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全面自查整改,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三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阿里巴巴集团合规整改的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深入核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执法效果评估。
从核查和评估情况看,阿里巴巴集团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指导书》要求,全面停止“二选一”垄断行为,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提升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服务水平,合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网络零售市场环境得到改善,公平竞争秩序有效恢复,市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平台间竞争活力明显提高,平台经济发展质量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阿里巴巴集团持续规范经营,进一步提升合规质效,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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