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1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提升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新能源车险监管等方面,提出系列政策举措,着力推进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改革。
当前,新能源汽车出现了出险率和维修成本较高、部分车型保险风险与价格不匹配、少数车辆投保不畅、部分车型保费较高、新能源车险经营持续亏损等现象。为从根本上推动降低新能源车险保费,《意见》强调,要通过丰富维修零配件供给渠道和类型、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用车习惯、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经济性研究等举措,合力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
针对当前高赔付风险带来的车主投保难问题,《意见》还明确了要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引导保险行业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和平台,为高赔付风险的新能源汽车提供有效保险保障,实现消费者愿保尽保。
目前,相关平台已完成搭建。据了解,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搭建的“车险好投保”平台今日上线。首批有10家大中型财险公司接入,新能源车主可通过平台链接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保险公司不得拒保。
在定价方面,《意见》提出,要对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进行合理优化,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新能源车险价格与风险更为匹配,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科学性。
《意见》还提出,要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充分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调整的常态化机制。优化新车型车险定价标准,综合考虑新车售价、续航里程、动力性能、安全配置、保险车型风险分级等因素,提升定价精准度和合理性。
“当前,智能驾驶技术较快发展、车型快速迭代,给广大车主带来了舒适便利的驾乘体验,同时也给车险经营带来较大影响。”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智能驾驶模式下,车辆驾驶风险因素从人的因素更多转向技术、软件和网络安全等因素。同时,保险事故责任发生变化,随着法规制度的建立完善,汽车制造商、技术服务商等参与程度可能会提升;此外,产业链协同重要性更加凸显。保险公司、汽车制造商、技术服务商需要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强化数据共享和工作联动,为车主提供更加高效便利和贴合实际的保险保障方案。
该负责人表示,为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财险行业需对智能驾驶等新技术应用给车辆行驶风险带来的变化开展研究。同时,积极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强化数据积累、共享和应用。
目前《意见》已提出要推出“基本+变动”新能源车险组合产品和“车电分离”模式汽车商业车险产品,上述负责人认为,这是开展相关探索的第一步,后续财险行业还将针对智能驾驶特点及其风险变化,对保险产品保障内容、产品形态进行创新优化,提供更加贴合实际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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