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严”的氛围 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配资导航 2025-2-22 3 2/22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贺觉渊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是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2月21日联合举行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明确,将继续携手合作。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将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违法行为,持续巩固并不断强化“严”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强化立体追责。

证券犯罪呈现“两多一复杂”

证券违法犯罪破坏资本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据最高检披露,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证券犯罪366件1011人,起诉案件数、人数年均增长30.5%、16%。

“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看,证券犯罪具有‘两多一复杂’的特点。”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指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交易类犯罪仍然多发,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信息等涉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数量增长,私募基金犯罪情况复杂。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处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阶段。”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坚持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持续加强与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杜学毅表示,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追诉证券犯罪。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司法解释及类案规范,修订出台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司法解释,出台操纵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犯罪等类案规范,逐步构建以案例、解答、指引、司法解释为基础的证券犯罪司法办案规范矩阵。他同时强调,在证券案件办理中,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财务造假系统性、隐蔽性、

复杂性特征越发突出

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这两类违法行为始终是资本市场的执法重点。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介绍,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越发突出,包括“假账做全套”,对资产、收入、成本、利润、现金流等会计科目系统性同步造假,财务数据形成勾稽,甚至有的对生产、采购、销售、物流、库存等经营环节全链条整体掩饰,识别难度持续加大;有的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三方等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隐蔽性不断增强;还有的大股东、实控人“驱动型”造假频发,有近15%的财务造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约束不足;也有一些为满足融资条件、维持上市地位或者避免大股东股权质押“爆仓”实施的财务造假有所抬头,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的风险外溢时有发生。

针对财务造假出现的新情况,证监会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仅去年就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同比增长12%;有35起案件在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首恶”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在操纵市场方面,何艳春指出,操纵类案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如从利用资金优势的传统“坐庄型”操纵向基于特定时段和关键时点的短线化操纵演进;借助配资资金或资管产品实施“加杠杆”、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纵数量增多;又如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纵、“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纵有所增加;利用复杂金融产品、新型交易技术实施的操纵行为偶有发生。

“这给操纵市场行为的识别、调查、处罚带来了新挑战。”何艳春表示,2024年证监会对42起操纵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犯罪案件32起,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和

操纵市场违法行为

谈及下一步工作,何艳春表示,针对财务造假,证监会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多渠道识别造假线索,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违法违规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并不断强化“严”的氛围。同时,将推动进一步加强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强化立体追责。

针对操纵市场,证监会将不断丰富线索筛查手段,强化大数据收集、智能化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对异常账户、交易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对操纵线索识别发现的精准度和及时性;抓好对诸如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内外勾连、推动股价暴涨暴跌、无视监管警示屡查屡犯等恶性操纵案件的打击惩治;在完善交易机制、加强交易监测监管的同时,强化协同民事、刑事立体追责,推动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优化行政刑事程序衔接机制,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

“上市公司是我国企业的优秀代表,实施财务造假的只是其中极少数。”何艳春强调,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仍有一定数量的财务造假案件,但这并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坚信上市公司总体质量和投资价值将不断提高。

- THE END -

配资导航

2月22日13:37

最后修改:2025年2月22日
0

非特殊说明,本博所有文章均为博主原创。

共有 0 条评论

您必须 后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