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孙东伟建议: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

配资导航 2025-3-7 5 3/7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国有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承担了相应的任务,发挥了很大作用。众多民营企业也对乡村振兴工作怀抱极大热情,且在产业发展和提升方面具有灵活性强、效率高等特点,应该成为乡村振兴工作的生力军。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鲁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东伟建议:创造良好政策环境,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发挥民营企业优势,为做好“土特产文章”找到合适抓手。

全国人大代表孙东伟建议: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

孙东伟认为,引入大型企业、农业产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是有效开发“土特产”进而实现农业产业化的一条捷径。大型企业成熟的产业发展模式和产业化思维快速进入乡村,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农产品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生产;另一方面,解决农产品深加工问题,依托业已形成的销售网络和渠道破解农产品和副产品的销售问题。

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市场敏锐度高,资源配置灵活;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成果转化速度快;资本运作效率高,能快速激活乡村沉睡资产;注重经济效率,产业链整合能力强;民营企业多,分布在各行业,带动就业优势明显。同时,民营企业投身乡村产业目前也存在一些困难,他建议从四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乡村产业振兴:

一、启动“一企兴一业”行动,绘制产业地图

从国家层面,深化“万企帮万村、万企兴万村”活动,组织开展工作,制定“一企兴一业”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本地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涉农各级政府部门绘制产业地图,明确优势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明确招商方向,配套优惠招商政策,吸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二、形成政策“组合拳”,优化乡村资源配置,解决民营企业“进村难”的问题。

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统筹推动财政、金融和产业部门合力攻坚,为民营企业在农村实施产业项目做好配套支持,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政策落实监督约束机制,加大政策协同落实力度,提升政策服务水平,让更多参与企业能够留得下、站得住、走得远。创新土地与人才政策,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获取土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和仓储用地需求。

三、开展多种金融服务,加大民营企业在乡村发展的税收优惠力度。

探索设立“乡村振兴龙头企业专项基金”或类似发展基金,加大对创新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支持力度。对龙头企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税收返还+用地指标倾斜”激励;建立“政府担保+保险托底”机制,对龙头企业自然灾害损失补偿比例提高;开发“产业链信用贷”等金融服务,基于龙头企业信用为上下游主体提供无抵押贷款。

四、设立国家级奖项,激励推进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

设立“中国乡村振兴先锋民营企业奖”,由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颁发,定位为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最高荣誉勋章”,形成“政策扶持+荣誉认可”的双轮驱动模式。允许获奖企业在产品包装使用“乡村振兴国奖标识”三年;中央级媒体开设“振兴先锋”专栏;配套乡村振兴专项信用贷款额度等。各级事业单位将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和企事业单位采购目录,在同质同价前提下优先采购,实现政府、企业双赢。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本文来源:财经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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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07日12:11

最后修改: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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