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雷小艳
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雷小艳
编辑|郑琳
截至3月5日,北交所共计有94家IPO在审企业,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扬德环能”)是其中唯一在2023年前获受理的企业,是名副其实的北交所IPO在审“钉子户”企业。
自2023年10月20日提交注册至今已逾一年多,扬德环能仍未获批注册。截至目前,距离该公司2021年12月31日申报北交所IPO并获受理,已经过去了三年多。
扬德环能主营业务为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业务,其中主要是通过低浓度瓦斯发电获得售电收入。不过,该公司生产所需的低浓度瓦斯来源于煤矿瓦斯,是煤炭开采过程中的伴生产物。
这使得扬德环能的瓦斯发电项目伴生于煤矿项目,发电量、营收均受煤矿项目的开采情况、气源情况以及与煤矿合作方的合作关系变动的影响。2022年,该公司因多个瓦斯发电项目临时性停产,同年其营收、净利润分别同比减少2534.26万元、1798.51万元,其中净利润减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11.02%。
2022—2024年前三季度,扬德环能营收同比增速均低于5%,其中2023年同比减少15.16%。2022年、2023年,其净利润连续下滑,业绩增长缺乏稳定性。
需注意的是,除了业绩不稳定,扬德环能在研发投入方面的多项指标不符合北交所2024年推出的创新性量化指标要求,最新的盈利指标亦不满足上市标准。该公司的IPO之路最终能否顺利通关,存在诸多变数。
3月4日、7日,就业绩不稳定、提交注册一年多仍未获批、实控人黄朝华曾被留置等相关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扬德环能发函并致电询问。截至发稿,该公司尚未回复相关问题。
主营业务伴生于煤矿开采,气源不足和临时性停产问题待解
扬德环能主营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业务,具体包括低浓度瓦斯发电业务、瓦斯综合利用装备研发制造及销售、瓦斯氧化供热等其他综合利用业务。
其中,低浓度瓦斯发电业务是扬德环能的核心业务,即通过与煤矿达成合作,在不增加煤矿经济负担的前提下,自行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瓦斯发电站并获得售电收入,实现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煤矿瓦斯气体(即煤层气)的“变废为宝”。
2023年,扬德环能实现营业收入2.91亿元,其中61.91%来自低浓度瓦斯发电业务。
不难发现,扬德环能的瓦斯发电项目伴生于煤矿,且瓦斯气体不能存储,故瓦斯气源多少直接决定了该公司瓦斯发电项目的发电量多少。而瓦斯气源直接与该公司在运营项目的煤层气含量、煤矿生产情况相关,煤矿生产情况又受井下开采环境、安全事故、疫情、检修等因素影响。
在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扬德环能列示2019—2022年各项目月度瓦斯发电量情况、气源波动情况,说明其瓦斯发电项目是否存在停产情况。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以产能利用率连续三个月低于30%作为临时性停产的参考依据,2019—2022年,扬德环能所列示的26个瓦斯发电项目中有14个存在临时性停产情况,临时性停产原因包括气源条件不佳、煤矿安全整顿、井下煤层含水量大等。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还显示,除了临时性停产,2019—2022年,受煤矿合作方资信恶化、煤矿开采后期气源达不到发电条件、煤矿资源整合停产等因素影响,扬德环能另有3个瓦斯发电项目分别于2019年4月、2019年12月、2020年6月停止运营,且截至2022年末均未恢复生产。
对此,扬德环能在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中表示,受气源不足或临时性停产项目影响,公司2022年收入、净利润分别减少2534.26万元、1798.51万元。其中,净利润减少额占该公司同年净利润的比例为11.02%。
2022—2024年前三季度,扬德环能营收同比增速均低于5%,其中2023年同比减少15.16%。2022年、2023年,其净利润则连续下滑,该公司的业绩增长缺乏稳定性。
提交注册逾一年仍未获批,盈利指标跌至上市标准之下
在审核问询环节,北交所也重点关注扬德环能在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下的经营风险。
在第一、二、三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就扬德环能的业务经营模式及发展空间、业务经营风险、气源条件波动对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等进行专项问询。
2023年8月1日,扬德环能顺利过会。审议会议结果显示,北交所上市委在审议会议现场对该公司瓦斯发电项目的合作稳定性、项目用地情况对经营稳定性的重大不利影响、在现有业务模式下的业务合规性等进行问询。
自2023年10月20日提交注册至今已逾一年多,扬德环能仍未获批注册。而截至3月5日,北交所含已问询、已过会、提交注册、中止状态在内的94家IPO在审企业中,扬德环能是唯一在2023年前申报IPO并获受理的企业。
历时三年多仍未获批的扬德环能,成了北交所IPO在审的“钉子户”企业。
需注意的是,2024年10月,为进一步明确北交所市场定位把握标准,引导和规范上市申报行为,北交所发布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下称《创新性评价专刊》),明确了申报企业在创新性量化指标方面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并要求保荐机构在推荐企业申报北交所IPO时应当充分评估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创新性量化指标的各项基本要求之一。若不符合,北交所审核机构需加强问询审核,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进行严格把关。
与《创新性评价专刊》中明确的创新性量化标准对比,扬德环能在研发投入方面的研发费用规模及复合增速、研发费用率、研发人员占比等指标要求上不符合指标要求。
与此同时,按2023年财务数据核算,扬德环能或已不符合上市标准。招股书(注册稿)显示,扬德环能选择的上市标准为《北交所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1〕13号)第二章第一节 2.1.3 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Wind数据显示,2023年扬德环能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降至7.48%,低于8%。截至发稿该公司尚未更新2024年财务数据。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业研究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业研究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非特殊说明,本博所有文章均为博主原创。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vteam.cn/9970/
共有 0 条评论